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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机制立法评析——对《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二条的解读

作者:刘方勇; 孙露; 周爱青人民陪审员法参审职权事实审法律审

摘要:《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二条以探索性或实验性立法的方式,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机制,明确在七人合议庭中实行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分职分权,有利于促进人民陪审员实质性参审.但在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机制实践中,仍面临事实审与法律审如何准确区分、适用范围如何科学确定、法官如何有效指引人民陪审员等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区分规则和程序,严格限制适用案件范围,强化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指引责任等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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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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