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财政部; 税务总局印花税政策高校办学学生公寓房产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总局后勤保障服务
摘要:财税[2019]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就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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