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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与税法差异分析

作者:李朝晖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准则差异分析税法第1号企业会计行为会计准则制定社会公众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目的是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促使企业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税法则遵循公平、效率的原则,承担着保障公共收入的重任。鉴于两者制定的目的不同,因此在相关资产的处理上就有不一致性。存货准则与税法在存货取得、摊销、计提跌价准备和毁损方面都存在不同之处,在实务中也经常引起歧义和误读。因此,有必要对其差异之处进行分析,并做出正确的会计和纳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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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

《会计师》(CN:36-126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会计师》杂志目标读者: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广大财会从业人员,主流读者为中高层财务从业人员(会计师、主管会计、财务经理、总会计师、CFO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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