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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合并财务报表》投资业务抵消分录比较

作者:章美珍合并财务报表抵消分录投资业务母子公司企业合并母公司控制权报告主体

摘要: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合并的实质是控制。当母公司能够统驭一个主体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藉此从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时,该母公司就具有控制权。被控制的主体习惯上称为子公司,期末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告。在编制该报表时,首先要将母子公司间的投资业务抵消,本文按照新旧《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将此抵消分录进行比较,力争用简洁的语言帮助会计人员掌握此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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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

《会计师》(CN:36-126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会计师》杂志目标读者: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广大财会从业人员,主流读者为中高层财务从业人员(会计师、主管会计、财务经理、总会计师、CFO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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