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从对蓝田股份造假案作出一审判决说起

作者:赵保卿民事赔偿责任一审判决蓝田股份注册会计师归责原则连带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2006年7月3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对以”鱼塘神话”闻名证券界的蓝田股份(后改名为“生态农业”)造假案作出了一审宣判:83名原告向11名被告索赔617万余元.判决被告生态农业赔偿83名原告540多万元.包括华伦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其他8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今,国内已有20家上市公司因涉嫌虚假陈述被投资者告上法庭.已经判决和调解的此类案件有14例。通过法院判决方式让会计师事务所在虚假陈述案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蓝田案是证券民事赔偿发展进程中的第一例,其影响和意义远超出了案件本身。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会计师

《会计师》(CN:36-126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会计师》杂志目标读者: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广大财会从业人员,主流读者为中高层财务从业人员(会计师、主管会计、财务经理、总会计师、CFO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