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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台分类表决制度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上市公司出台再融资证监会分拆上市表决制度表决权审议

摘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试行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制度,并于2004年12月7日开始实施。《若干规定》中规定,上市公司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以股抵债、境外分拆上市等重大事项时,都需由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并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实施再融资。随着这一文件的出台,在关系社会公众股股东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上,社会公众股股东从此有了更大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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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

《会计师》(CN:36-126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会计师》杂志目标读者: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广大财会从业人员,主流读者为中高层财务从业人员(会计师、主管会计、财务经理、总会计师、CFO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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