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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接受监督是电网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作者:熊威企业的责任湖北省电力公司供电企业企业属性企业内部员工国家电网公司公用事业企业余卫安徽

摘要:<正>供电企业与社会经济和民生生活息息相关,电网建设、民生保电等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我们不得不承认,电网企业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正越来越严格。面对监督应采取什么态度呢?笔者认为,主动接受来自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媒体和企业内部员工的监督是电网企业不容忽视的责任和义务。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电网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这既是电网企业属性决定的,也是电网企业践行"四个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在湖北省电力公司二季度工作会上,余卫国总经理明确指出,有力的监督就是最严的管理,有效的管理就是最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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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业

《湖北电业》(CN:42-170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北电业》办刊宗旨是凝聚产业智慧,启迪管理思维、提升全省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以促进湖北电业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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