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媞实行过限共同犯罪人共同犯罪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行犯过限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主观能动性每个人主体特征
摘要:一、实行过限概述所谓的实行过限,又称共同犯罪中的过剩行为,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由于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进行,而人又具有高度主观能动性,客观事物和环境的变化和发展调整人的主观思想和客观行为。共同犯罪的主体特征决定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事先共谋或是临时协议的范围内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很有可能某一共同人的行为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而实行过限。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