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光源案情回顾依法实施生态环境采样监测现场检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按日计罚
摘要:案情回顾今年3月18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人员在处理河涌黑臭投诉案件过程中,对乐从某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废水COD超标4.86倍,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处罚10万元,依法向其送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企业将对其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仍未改正,将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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