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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作者:申洪涛案情回顾化工科技合议庭开庭审理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泰州市海德

摘要:案情回顾2018年5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诉被告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组成七人制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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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环境》(CN:44-1167/X)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环境》杂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对环境新闻、环境事件和环境问题的深度解读,从而在中国舆论界独树一帜,保持着中国环保媒体的先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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