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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依据最高标准,实现全域禁燃

作者:江镕(文); 肖欢欢(文)中山市标准高污染燃料环境保护局全域火力发电企业人民政府热电联产

摘要:2018年中,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禁燃区的划定、禁燃区的管理措施等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据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杜敏介绍,此次《通告》最大的亮点有两个,一是将禁燃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域,中山成为全省首批启动全市域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的地级市;二是除燃煤热电联产火力发电企业机组外,全市均执行原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3月27日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Ⅲ类管控燃料要求,这也是国内目前对禁燃燃料管控实行的最高标准。市里高度重视,反复论证调研其实早在2013年3月1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就曾率先一步了《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在其中将火炬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南朗镇、沙溪镇、大涌镇、港口镇列为禁燃区,并在这些区域内实施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及烟气治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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