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珠三角腹地街道办事处国务院广东省鹤山
摘要:高明于明成化11年(公元1475年)设县,至今已有530余年历史。高明与鹤山曾一度合并,称高鹤县。1981年12月,国务院批准恢复高明县建制。2002年12月,高明与一江之隔的南海、顺德、三水等地一同归由佛山市直接管理,称佛山市高明区。下辖荷城街道办事处、杨和镇、明城镇和更合镇。全区户籍人口30万人,港澳同胞和海外华侨有数10万人之多,是广东省知名的侨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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