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继光侵华日军给养补给征缴南京大屠杀劫掠
摘要:在1937年12月南京沦陷前后,侵华日军在上海至南京的广大区域内实施大规模的劫掠活动,而谓之为“征缴”。日军教令中,征缴政策指在战地有后勤机构监督之下,进行征收物品,并给予现金赔偿或待赔偿证明。从后勤理论上看,该政策貌似完善,而实则毫无真正实施的可能。日本侵华时期日军仅仅是以其之名掩盖自己的劫掠罪行。这一政策的施行与日军高层的战略设计及对国际法的规避密切相关,也受到当时江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恶劣天气等影响。但这并不能成为日军“征缴”的借口,也无法掩饰其对华侵略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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