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江子职工大会职工分流安置职工安置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经济补偿金
摘要:韩江子在《南方月刊》2007年第1期(下半月)撰文指出,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有关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文件,明确提出国企改制对职工安置实行“三不”原则:凡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分流安置、经济补偿金支付、社会保险接续等办法不明确,职工安置资金不落实的,不得进入重组改制和破产程序。广东出台的这个“三不”原则,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政策,为职工戴上了“护身符”,为某些企图瞒天过海侵害职工利益的人套上了“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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