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园园保护制度信用信息金融领域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征信业务侵犯商业秘密征信管理
摘要:一、我国现有立法的不足我国《征信业管理条例》代表了征信管理的重要进步,但从个人信息保护的角度来看,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征信业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但要保护被征信人的合法权益,对个人数据信息权利的保护范围应该超越隐私权范围.如果改为依法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利,尤其是隐私权,则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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