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嘉甜; 郭楠巨灾风险保险机制案例全球气候变化汶川地震政府财政保险损失制度发展
摘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益显著,巨灾事故的发生已经日趋频繁,巨灾造成的重大损失不是个人家庭及企业能够承受的,由于我国承保机制的不完善,各家保险公司均将地震等巨灾风险列为除外责任,不予承保。同时受传统习惯的影响,一旦发生地震等巨灾,我国靠政府财政出面进行补偿。这一做法既不能对重大的保险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也使得国家的财政压力与日俱增。本文通过从天灾和人祸对美国“9·11事件”、中国汶川地震两个巨灾案例的介绍,分析在巨灾发生后,各国政府采取的推进巨灾制度发展的措施,最后发掘美国制度对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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