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雷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自由选择权管辖法院合同准据法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实际联系原则公正合理住所地
摘要: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对协议管辖制度进行了大幅的修改;其中,当事人对管辖法院的选择,扩展到了所有与案件具有实际联系的法院,与以往的规定相比,具有进步意义;但是,"实际联系"原则仍侧重于对诉讼秩序的维护,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仍得到较大程度的限制,不能充分发挥协议管辖制度的功能。未来的立法应当适应国际化的潮流,取消协议管辖中的"实际联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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