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鹏判决承认和执行终局性司法过程判决理由
摘要:终局性问题已成为内地司法判决在香港顺利得到承认和执行的主要障碍。目前内地提出的解决方案似乎未能摆脱成文法思维的惯性,忽视了普通法司法过程的内在规定性,难以有效建立两地问法律对话和沟通的平台。本文从普通法确定判决理由的基本理论出发,结合其他普通法法域在终局性问题上的晚近发展,对香港法院确立终局性判断标准的Chiyu Banking Corp Ltd v.Chan Tin Kwun案的司法过程进行批判性分析,对该终局性标准的妥当性提出了质疑,以此寻求解决不同法律文化和法律体系间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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