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锡华; 麻昌华; 张红中国法律教育职业化司法诊所法律教育模式法律职业者培训阶段职业技能典型模式培养学生培养目标教育需要法制基础研修制度中国式范式契合
摘要:司法研修是各国后大学法律教育之范式,是一个契合法律职业特质的法律职业者必经的职业技能培训阶段.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职业化法律教育的典型模式,以培养学生的司法技巧为使命.此二者在性质、培养目标和基础上皆有其类似之处.中国法律教育需要职业化,现实法制基础决定其途径不能另起炉灶而建立一套全新的司法研修机构,而应将诊所法律教育模式进行改造使其成为中国式的司法研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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