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条例违法生育户籍地统计部门十六条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溯及既往残疾儿七条原系统
摘要:<正>湘人口发〔2008〕29号HNPR-2008-25007各市州人口计生委: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2003年4月28日下发的《省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适用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湘计生发〔2003〕16号)按照新修改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内容重新修改后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湖南政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统计源期刊
人气 125879 评论 59
省级期刊
人气 42826 评论 50
人气 31524 评论 11
人气 25049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