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一方再婚前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收养子女的再婚夫妻能否再生育子女问题的批复

养子女非法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收养关系南省法律保护生育权前有

摘要:<正> 郴州市人口计生委:你委《关于收养子女后再婚能否批准再生育的请示》收悉。请示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但有下列收养行为的,能否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依法收养一个或多个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二是非法收养一个子女;三是与前夫(妻)共同收养一个子女,离婚后由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湖南政报

《湖南政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