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立法项目中心工作地方性法规立法决策起草单位社会主义法制立法保障直属机构
摘要:<正>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为了保证省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的全面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科学立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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