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立法观念立法项目地方性法规起草单位直属机构工作议事日程监督行政法律责任
摘要:<正>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2007年立法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为做好2007年立法工作,完成省政府2007年立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更新立法观念。政府立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