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湖南省财政厅学分制收费湖南省教育厅学校收费学费标准学年制开除学籍
摘要:<正>各高等院校: 为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加强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办法》自2006年秋季学期起试行,试行两年。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反馈。过去已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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