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管理条例代表机构章程规定登记管理机关捐赠人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非公募基金会注
摘要:<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2月11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总理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制定本条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湖南政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统计源期刊
人气 127973 评论 59
省级期刊
人气 42879 评论 50
人气 33795 评论 11
人气 26307 评论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