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聂介生烟草商业母子公司体制差异分析卷烟销售湖南烟草体制改革法律调控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管理
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局关于公司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对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概念区分、功能差异分析的法理基础上,论证对于进行公司改革之前,取消县级法人而设立营销部机构,只是当时改革需要而确定的过渡性名称;而在取消烟叶主产区的县级公司法人后,为规范和完善公司结构,改制设立分公司,既符合国家局建立三级母子公司体制改革要求,又符合市县公司构建母分公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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