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登炎税款滞纳金法律适用行政强制法执法公平
摘要:税款滞纳金是实现税收强制征收的执行方式之一,应适用《行政强制法》。《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税款滞纳金计算的起止时间,无需税务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决定。加收税款滞纳金应以税款本金为限,以实现《税收征管法》条文之间、以及《税收征管法》与《行政强制法》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税收执法公平公正。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238639 评论 36
人气 154231 评论 33
人气 151905 评论 53
人气 123243 评论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