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捐献医疗机构红十字会opo捐献者器官捐献协调员器官获取组织卫生健康河南省
摘要:豫卫医[2019] 2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局、红十字会,省直各医疗机构: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1号)、《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9]2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意见》(中红字[2012] 39号)等相关法规政策,为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和获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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