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路路网建设超限超载检测站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直管县监控网络
摘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路路网建设情况和治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充分发挥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治超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和《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等精神,省政府决定对全省36个公路超限检测站(详见附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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