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费省级印发省财政厅财政部省政府
摘要:根据《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事务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14号)精神,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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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CN:41-133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主要刊载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办公厅规范性文件,以及省政府领导批准刊登的其他文件,同时选登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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