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安置工作河南省人民政府退役士兵河南省军区国防和军队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军委县人民政府
摘要: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各部门: 士兵退役及接收安置工作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3年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2号)精神,确保我省2013年士兵退役及接收安置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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