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玉军; 王焕军; 罗耀玺沿黄地区引黄灌区黄河流域原水价格农业用水引黄灌溉农业水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水费征收
摘要:2004年,国家发改委拟对黄河下游黄河原水价格再次上调,上调幅度是:农业用水4~6月份由1.2分/m~3上调到2.4分/m~3,其它月份由1.0分/m~3上调到2.0分/m~3,拟增长1倍。我们认为上调黄河原水价是不合时宜的,是与国家减免农业税(河南省已全部取消农业税),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相违背的。黄河原水价的上调,牵一发而动全身,必将影响灌区和农民的生产生活,给当前农业水费的征收工作造成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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