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司法变更范围的扩大与行政裁决之诉中的司法变更——兼析《解释》第六十一条的完善

作者:郑太福; 唐双娥司法变更行政裁决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摘要:在我国,司法变更仅限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诉讼司法实践决定了应扩大司法变更的适用范围。以解决行政裁决之诉作为行政诉讼残留的固有缺陷——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易发生程序回转、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本文分析了行政裁决之诉中适用司法变更的不同情形,提出了完善《解释》第六十一条的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湖南社会科学

《湖南社会科学》(CN:43-116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南社会科学》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反映改革开放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为特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双百”方针,为两个文明建设,为繁荣社会科学,促进湖南经济发展服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