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纯先诉讼当事人制度研究国外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当事人制度普通法一般性国家作为法律原告被告
摘要: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作为普通法国家的一项天才发明,在多个方面突破了法律的一般性规则,如当事人制度.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到目前为止仍然未有明确的规定.本文对国外比较典型和完善的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制度,包括原告、被告、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其他股东在诉讼中的地位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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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社会科学》(CN:43-116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南社会科学》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反映改革开放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为特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双百”方针,为两个文明建设,为繁荣社会科学,促进湖南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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