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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政府层级下的组织合法性资源赋予——理解慈善组织与政府关系的三重维度

作者:丁轶慈善组织合法性资源中央政府中间政府基层政府

摘要:慈善组织的合法性包括政治合法性、法律合法性和行政合法性三种。从政府内部的不同层级(即中央政府、中间地方政府和基层地方政府)出发,可以发现慈善组织与政府间的关系具有三重维度:在中央政府层面,慈善组织的政治合法性问题高于一切,中央政府需要在分类控制的基础上进行模糊性治理;在中间政府层面,慈善组织的行政合法性与法律合法性问题并重,中间政府需要进行模糊发包以实现制度创新和防止基层政府出现弱激励;在基层政府层面,慈善组织的政治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问题被行政合法性问题所吸纳,基层政府需要在与慈善组织互动的过程中实现嵌入型监管。在终极意义上,将中央与地方关系视角引入到国家与社会关系中进行综合分析,构成了探究当代中国慈善组织与政府关系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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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N:44-113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主要反映本校文科的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学术性、地方性、师范性。在广东省文科学报和全国师范院校学报中,保持较前的名次和转载率。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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