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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内”的儒家伦理--兼与廖名春先生商榷《论语》“父子互隐”章之理解

作者:郭齐勇 肖时钧孔子论语父子互隐大义灭亲

摘要:儒家在实践理性上强调门内与门外的区别,门内以恩为重,门外以义为重,私恩与公义有明确界限。“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这两个命题都是孔子及儒家所提倡的,但他们从不盲目地鼓励“大义灭亲”,相反把“亲亲相隐”作为法律的根据。具体而言,《论语·子路》篇“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之“隐”不能释为“檃”(矫正),它有两个含义:一是不公开告发、宣扬,“隐谓不称扬其过失也”;二是微谏,“几谏谓之隐”。孔子的本意不是“隐匿错误”。事奉亲、君、师的“隐”、“犯”与“无犯无隐”的区分,反映出儒家在伦理角色和伦理情境上的分寸感。对亲人的“寻常之过”,应当用“隐”,“几谏”;但如有“大恶”,则仍应犯颜,做“争子”。儒家伦理饱含着具体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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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N:44-113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主要反映本校文科的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学术性、地方性、师范性。在广东省文科学报和全国师范院校学报中,保持较前的名次和转载率。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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