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堂发隐私利益价值差序隐私泛化个人信息伦理人格
摘要:生成于传统媒体环境下的宽泛隐私理念具有合理性、必然性,而仍然作为主流观点的泛化隐私理论是对隐私权客体的形式主义解释,即偏重概念的字面意义,其外延尽可能囊括所有“能指”与“所指”的理解。隐私法理基础的再认识是由于新媒体高度社会化条件下,判别“隐私自决”意志表现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以及传统的隐私保护策略失效。基于隐私严格保护难以兑现的客观困境,体现隐私人格利益相对性则强调不同境遇下关涉隐私的价值冲突的差序权衡,即公认的重大或重要价值至上、约定义务的诚信价值优先、忠诚义务的价值酌定及无关人格尊严价值的个人信息去隐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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