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铧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社会主义社会六中全会精神民族团结进步岗位社会主义建设宗教和谐
摘要:2014年4月27日,在新疆考察时指出:"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宣扬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好的理念,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只有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各项事业才能蒸蒸日上。"海南161万黎苗百姓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六次、七次党代会精神感召下安居乐业,各族同胞愉快交往交流交融,结下了"谁也离不开谁"的深厚情谊。而伴随着锐意前行的步履,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委5年工作也同样畅抒着民族团结进步的劲风,吹拂在海南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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