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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立法利益权衡问题的几点认识

利益权衡地方立法地方性法规协商解决自我约束普通居民处罚幅度处罚条款

摘要:一、在规范利益时留有余地,赋予利益双方自主协商的权利。 在行政处罚条款中一般都设定处罚幅度,在确定法规要调整的利益关系方面有时也需要有一个幅度,这样可以体现法律规定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对一个事物有时很难简单用二分法确定是允许好、还是禁止好。比如关于养犬问题,我省和兄弟省市一样都规定了养犬应当征得邻居的同意,现在看来这样做效果不错。在协商过程中养犬人可能会做出各种承诺来进行自我约束,以求得到不喜欢养犬人的理解和宽容。有时候自我约束的力量对个体来说可能是大于法规规定。比如有车族和普通居民在小区停车问题上的矛盾,小区居民和小区外居民对小区自有广场空地使用上的冲突,这些类似的冲突有些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地方性法规在规定这些事项时可以适当留个“口子”。在对是通过立法对社会事务进行干预还是由社会主体自主调节两种方案进行选择的时候,我们有时要相信群众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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