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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及发展建议

作者:王军强土地流转辐射带动流转土地种植基地贫困户经营模式租赁林州市

摘要:一、经营模式(一)“公司+合作社+农户”联结型公司租赁农民的土地发展种植基地或与农民签订回收合同,带动农户发展种植基地。林州市洪河米业有限公司流转土地80 hm^2,发展有机绿色谷子种植基地,同时与周边13个村签订了0.1万hm^2订单合同,通过统一免费谷种、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销售品牌、按等级回购等方式,实行标准化订单化生产,有力带动了谷子产业的发展。公司年销售500 t小米,产值800万元。目前,公司以直接帮带农户30户,每户分红1200元;以土地流转500元/hm^2,流转贫困户13户面积4.01 hm^2,辐射带动130户贫困户;以回购价高于市场价0.4元/kg;以临时用贫困户务工50元/d等方式进行扶贫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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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

《河南农业》(CN:41-1171/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南农业》立足河南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面向省内外广大农民和农业工作者,推广农业领域前沿研究理论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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