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将军司法救助救助对象救助机构救助程序
摘要:我国的司法救助制度被设计成一个涉诉纠纷终极性解决机制,但其实施效果并未达到预期。实践中,司法救助体现为“被动式”、“维稳式”、“协调式”救助,存在救助审查“形式化”、救助额度“安抚化”现象,其原因在于缺乏统一法律规定、救助程序失范、条件模糊、范围狭窄、资金缺乏、管理混乱。应制定《司法救助法》,划定救助对象,拓宽救助范围,明确救助条件,确定救助标准,规范救助机构与程序,加强资金筹集管理等措施来完善我国司法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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