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科创板表决权差异制度下中小投资者保护研究

作者:包博望表决权差异制度中小投资者保护科创板转换条款代表人诉讼日落条款

摘要:为提高资本市场竞争力,我国资本市场于2019年3月正式接纳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于上海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但股权项下“表决权”与“财产权益”两项子权利的分离,表决权差异制度存在其内生缺陷。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受益人或会利用这种安排“掏空公司”,从而侵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文将立足于境内外学者对于表决权差异制度已有的研究成果,探究表决权差异制度与境内市场结合所可能产生的问题,借鉴境外市场就表决权差异制度采纳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结合境内本土实践,尝试为境内市场表决权差异制度监管措施设计提出相关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海南金融

《海南金融》(CN:46-100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海南金融》现开辟理论探讨、改革探索、经营管理、区域经济、金融法苑、保险天地、金融监管等栏目,着力宣传党和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探讨经济金融资本,聚焦经济金融热点,展示海南金融业的新形象、新实务、新业绩,是集学术性、政策性、实践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