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斌; 万超房地产税分税制税收法定改革路径
摘要: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立法与实践存在诸多问题,如“行政试点”与“税收法定原则”背道而驰、房地产税结构失衡、“重流转、轻保有”特点明显等,阻碍了改革的有序推进。在财税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房产税立法应平衡好“试点”与“立法”、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纳税人三对关系,优化税种,简并结构,并以此为突破口,将房地产税培育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体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海南金融》(CN:46-100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海南金融》现开辟理论探讨、改革探索、经营管理、区域经济、金融法苑、保险天地、金融监管等栏目,着力宣传党和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探讨经济金融资本,聚焦经济金融热点,展示海南金融业的新形象、新实务、新业绩,是集学术性、政策性、实践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期刊。
部级期刊
人气 397948 评论 73
人气 160536 评论 69
北大期刊
人气 136951 评论 57
人气 136133 评论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