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德旭; 刘海虹; 陈红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基金来源赔偿对象赔偿限额赔偿比例
摘要: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作为证券市场风险补偿机制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发达国家(地区)已有成功的立法与实践经验.目前,虽然各国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运作与监管模式各不相同,但其法律规制内容基本趋于一致.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尚属一种制度创新.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成功经验,创建本土化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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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金融》(CN:46-100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海南金融》现开辟理论探讨、改革探索、经营管理、区域经济、金融法苑、保险天地、金融监管等栏目,着力宣传党和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探讨经济金融资本,聚焦经济金融热点,展示海南金融业的新形象、新实务、新业绩,是集学术性、政策性、实践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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