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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债务人“混双”申请破产重整制度

作者:张宏东破产重整申请主体原因

摘要:由谁申请是破产重整的首要问题,现有制度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均可分别申请,但债权人债务人均有不愿主动申请破产重整的原因,这说明现有制度阻碍了破产重整的推进。实践中有债务人主动动员某个债权人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的现象,这是一种消除破产重整制度性障碍的办法,我国应建立债权人债务人“混双”申请破产重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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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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