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比较

作者:赵化杰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成文法判例法立法中心主义司法中心主义

摘要: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分别形成于法、德等欧洲大陆国家和英国,随殖民扩张而影响全世界,并最终成为世界性两大法系。两大法系虽都形成于欧洲,却在历史起源、法律渊源以及司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等方面差别巨大,大陆法系源于罗马私法,并不断融进教会法和商法的内容,以成文法典为法律渊源,司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而英美法系却是在日耳曼习惯法的基础上由英国的司法系统创造出来的,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司法则处于主导地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CN:41-1270/TH)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自创刊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经济建设服务;为教学与科研服务;为高校教师、机电行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服务。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现已更名为《河南工学院学报》。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