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穆辉诉讼证明标准制约因素多元化
摘要: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规定诟病多多,重构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体系实为必要。重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考虑行政行为的多元化、诉讼成本、诉讼模式等因素。同时合理借鉴域外成熟经验,并将自由心证明纳入法律调控和监督之下,构建行政诉讼多元化证明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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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学报》(CN:43-151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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