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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前我国广播法规的“平衡”理念分析

作者:肖燕雄广播法规平衡理论

摘要:北洋政府对现代传播媒介的管理相沿以习,把广播电台与用于通信联络的无线电台等同对待。但是,1924年后,北洋政府对外商设立广播电台的态度由全“堵”转变为有条件地“放”,体现出一定的开明与宽松。从1932年起,国民党政府就试图限制官办电台之外的声音,严格限制民营台,直至1937年绝对禁止外台,管制愈演愈烈。南京国民政府虽然允许民营电台存在,但一直在节目内容上加强限制,特别对意识形态节目施行严厉管制。我国现代广播法规的平衡理念弱化表现为三个方面,并有其深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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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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