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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舆论监督的司法原则探讨

作者:陈堂发; 张星名誉权私权公权司法原则监督权公共权力机构行使新闻舆论监督报道题材诉求

摘要:作为私权的名誉权保护与作为公权的批评监督权的保护之间并非泾渭分明,权利的相互性使得新闻舆论监督的合法性受到名誉权滥诉的干扰.保护舆论监督应确立一种能避免更为严重的损害方式来配置公权或私权的司法精神:诉求名誉权保护的主体应予限制,公共权力机构及公益组织不轻易享有名誉权保护,公共权力行使者的名誉权保护亦受约束.涉及名誉受损的报道题材或内容属性方面,报道自致性名誉受损的事实,监督权予以倾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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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CN:43-1370/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内容以新闻与传播学为主,兼顾文史哲、经济学与其它;学报坚持学术性、专业性、应用性并重,突出专业性。学报面向全社会,实行开放办刊的方针,同时按照“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原则,不定期地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及新闻与影视行业的实际工作者就当前的一些难点与热点问题举行座谈或笔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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