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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问题探讨

作者:王雪云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教育服务责任划分政府事权信息优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摘要: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以社会公共需求为基础,以政府与市场分工为前提。不同教育服务的公共需求强度不同,政府参与度也应不同。公共性强弱,与政府事权及支出责任级别正相关;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和直接受益的优势,上级政府具有监督与调控优势。从公共性从弱到强排序,学校教育依次可排序为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根据外部性、信息复杂性和激励相容3个原则,分析政府间不同类型教育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现状后可知,中央政府应强化在义务教育均等化和提供学生补助方面的支出责任;省级政府应主要发挥好监管与调控的作用,当前应重点加强学前教育的师资支持力度;市县级政府重点解决基本建设问题并落实好上级政府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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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CN:41-126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以刊登校内外经济研究成果为主,兼顾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刊发,力求突出财经特色和中部经济特色,以期对学校的发展提供学术渠道,更希望对我国经济理论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借鉴,起到应有的学术促进作用。荣获2011获河南省高校学报“特色期刊”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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